各区(新区、深汕特别合作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国家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发改环资〔2020〕80号)要求,进一步落实塑料禁限政策,推进我市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绿色化发展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禁止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
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《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(2020年版)》,对辖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摸排和督促指导,建立塑料制品企业动态管理清单,引导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,全面淘汰关停列入“禁塑”名录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。
二、提高可降解塑料制品供给
鼓励塑料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,对现有塑料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,用全生物降解原料替代不可降解塑料原料,生产符合地方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全生物降解的塑料制品,增加替代产品供给,优化我市塑料产品结构。
三、推动塑料企业绿色化转型
将企业转型升级和“禁塑”结合,支持企业加大绿色技术研发、引进和应用,加强产品绿色设计,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,开展生产设备智能化、数字化改造,积极创建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解决方案供应商,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,助推我市塑料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。
四、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督促监管
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。一要做好辖区塑料生产企业的摸查,进一步掌握各企业生产产品类型、规格、产量和产值等基本信息,完善台账。二要积极制定、出台和宣贯相关产业政策措施,鼓励塑料生产企业技术改造,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。三要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创建“无废城市”重要内容,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力度,开展塑料领域的节能监察活动。四要及时总结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,并于6月30日前、12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落实情况。
特此通知。
1.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(2020年版)
2.全市塑料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
(联系人:倪彬,电话:88102077、18681530188)
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1年5月30日
附件1: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(2020年版)
生物降解塑料检测
华微检测作为专业的生物降解性评估机构,培养了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,配备全自动生物降解测试仪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、总有机碳仪等多台高精尖设备,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,可为塑料制品相关企业提供公正、科学、准确的检测数据,助力绿色包装事业的全面推进,助力绿色消费市场稳定发展。
检测产品:
塑料原料、塑料购物袋、一次性餐饮具、吸管、快速塑料包装袋、薄膜塑料、化学品、塑料、农用地膜、木质素、表面活性剂、一次性酒店用品等。
检测类别 | 项目 |
降解塑料类型 | 可堆肥化降解、海洋环境降解、淡水环境降解、土壤降解、污泥厌氧消化降解、高固态厌氧消化降解 |
生物降解能力 | 生物分解率 |
生物分解和崩解能力评价 | 真菌试验、细菌试验、土壤填埋试验 |
生物毒性测试 | 陆生植物生长试验、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|
堆肥质量 | 有机质、pH值、重金属含量、全氮、全磷、全钾 |
其它 | 灰分、感官(异嗅、外观质量)、成分定性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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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严工
联系电话:19924323595 020-82118257/821808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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